PRACTICAL GUIDE / 08

應納與留抵,怎麼影響請款單?

應納與留抵都來自營業稅資料,但不應以同一種方式處理。先釐清它們各自進到哪裡,才能避免多收、少收或用零資料覆蓋正確結果。

更新日期:2026 年 8 月 13 日 / 作者:糖熊文創企業社

應納與留抵,差別不在名稱而在請款影響

匯入相容的營業稅報表後,大會人心會依客戶代號比對本期資料。當「本月應繳」有金額時,這筆資料屬於應納;當沒有應納、但有「本月累積留抵」時,這筆資料屬於留抵。

兩者都會反映在本期營業稅資料,但只有應納會作為代收款項目加進請款單。留抵不代表客戶本期要繳納的款項,因此只更新資料供查看,不列入請款總額。

核心原則:應納是本期可能需要代收的金額;留抵是稅務資料狀態,不是請款項目。請款前仍要由事務所確認資料是否正確。

匯入時,系統會怎麼判斷資料?

01

先以客戶編號比對

報表第一列需要包含「編號」、「本月應繳」、「本月退稅」、「本月累積留抵」。系統依編號找到既有客戶資料,不會因為找不到就自行新增客戶。

02

三個金額皆為零時略過

這通常表示稅務軟體端尚未產生可用結果。這筆資料不會以零值覆蓋本期既有資料,使用者仍應確認期別與計算狀態。

03

判斷新增、異動或不變

新資料與目前資料比對後,會區分新增、異動與不變。應納異動是後續重新產生請款內容的重要條件。

什麼時候需要重新產生請款單?

未通知的應納客戶,會列入本期請款單產生對象。已通知後,如果應納金額有異動,也需要重新產生請款單並處理更新通知;因為客戶不能繼續依舊金額繳款。

相對地,只有留抵資料變動時,系統更新本期營業稅資料,但不將它當成重新產生請款單的原因。這避免把非應收款項誤放進通知流程。

請款前的四項確認

每期匯入後先看這些

  • 年份、申報作業月與來源報表期別相同。
  • 找不到的客戶編號先確認,不以手動猜測代替。
  • 新增或應納異動的資料,先檢查金額與客戶對應。
  • 留抵資料只作本期資料參考,不列入請款總額。